部门简介
1、人事处是在院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人事、劳动、工资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全院人事编制、岗位设置、员工考核与薪酬管理等工作,对全院人事、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引进、职称晋升、岗位薪酬和绩效考核等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服务、协调与监督。依法强化宏观管理、制度管理和目标管理。
2、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学院人事管理工作近、中、远期发展规划。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进行科学的人事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提出合理与有效的定岗定编方案,不断进行和完善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改革,科学制订学院岗位津贴方案及实施意见。
4、全面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强化员工岗位绩效考核,不断改革和完善学院具有激励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的人事管理与考核制度,牵头负责对学院中层干部的岗位绩效考核工作。
5、负责对学院全体教职工的人事信息动态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负责学院教职工人事数据库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向院领导及各部门提供人事信息;负责学院教职工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档案、材料等的立卷归档工作。
6、负责对学院调出调入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临时外聘人员登记备案、兼职教师的报批、各类编制人员的动态管理和员工的日常考勤汇总、待岗与转岗人员处理安置。
7、根据学院总体发展规划制订学院人才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和中近期目标,做好学院师资队伍现状和结构分析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年度师资队伍建设和培养计划,提出系(部)师资队伍建设原则意见。
8、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优秀教师典型,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建设一支政治、业务素质好,师德高尚,教风严谨,学术思想活跃,结构优化、创新能力强,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
9、制订学院人才引进政策和年度引进计划,适时引进高层次、高学历和企业专业技术与管理等优秀高级人才,不断充实和优化学院整体师资队伍,不断提升办学实力。组织系(部)通过多种途径采集人才信息、引进人才。负责引进人员的政策宣传、资格审核、报批、体检安排、签订协议、待遇落实等相关工作。
10、加大学院师资梯队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制定和完善专业带头人和优秀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办法,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用人环境氛围。积极制订优惠政策,大力提高和培养学院教师素质水平,实施“双师素质”教师的认定工作,鼓励教师提高职称学历层次、国内外访学进修和下企业实践锻炼,培养实践能力,提高专业素能,及时对新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配合其它部门做好国内外公派进修、访问学者等人员的选派工作,负责对本科以上各类学历学位进修人员的报批与合同管理。
11、制订学院兼职教授、名誉教授和兼职教师的聘任与管理办法,积极利用校外优质社会人才资源,建设一支与学院专业设置相适应的以行业企业的名师学者、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为主的外聘教师队伍,不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社会办学影响和体现高职教育特色。
12、负责做好学院员工专业技术职务的组织申报、认定、评审、推荐、聘任及新员工的转正定级工作。
13、负责做好学院员工高校教师资格的组织申报、审核、体检、教学能力测试、评审和上报认定工作。
14、负责编制学院工资计划及津贴、福利和劳动保障等工作。
15、负责系(部)的岗位津贴人员套定与制表审核、检查、督促及报批发放工作。
16、负责教职工转正、定级、工资、津贴调整工作。
17、负责教职工工资管理和大福利落实。
18、根据各系(部)教师编制情况,下拨人员编制经费,核拨缺编费。
19、办理教职工退休、病休、退养等事宜。
20、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学院员工的考勤情况的工资处理。
21、负责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22、制订全院教职工考勤、考核和奖惩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各系(部)的年度目标考核工作;
23、负责对各系(部)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依据考核结果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24、根据部门用工要求和部门编制变动情况,办理员工的待岗、转岗等相关手续。
25、负责外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课时费核定及发放工作。